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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教师校长交流破解择校难题
时间:2015-12-02 作者:省级管理员
“择校是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问题之一,也是集中体现教育不公的痼疾,必须要从根本上解决。”在解放思想大讨论中,省教育厅树立精准发力意识,聚焦择校这一突出问题,推动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化、常态化,通过让优秀师资“动”起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进而实现“零择校”。
近年来,河北省不断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学校硬件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然而,择校问题一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表示,在决定一所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各种因素中,校长和教师的水平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因此,要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最有力的手段就是让那些高水平教师校长的“光芒”照耀更多的学校、学生。
教师校长交流并不是一项新举措,但之前交流规模小,交流时间短,加之一些保障措施不到位,导致交流效果大打折扣。省教育厅这次破除大而化之习惯,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用见效的实招,明确教师校长交流的范围和方式,并列出实施时间表。在交流范围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参加交流。交流对象为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职或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和教师,其中校长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教师任教一般不超过9年。在交流方式上,校长、骨干教师一般在县(市、区)域内进行交流,普通教师一般在就近片内进行交流。
今年9月,从教20年的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中学(城区学校)教师冯丽娜来到位于鹿泉、平山、井陉三县区交界的宜安镇中学任教。作为全区优秀信息技术教师,她把自己总结的教学方法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其他教师,全校期中考试时该学科平均成绩一下子提高了近20分。“今年全区共有97名教师校长进行了交流轮岗,多数是向薄弱学校和偏远学校流动。”该区教育局局长李振安告诉记者,通过交流轮岗,优质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已经初显。
“教师校长交流不仅是解决校际差距的良方,也是解决城乡差距的有效手段。”刘教民表示,河北省积极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同时,加强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统筹管理,在试点基础上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据了解,目前各设区市都已经开展了教师校长交流的试点工作,2017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2020年实现县(市、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
为实现上述目标,省教育厅提出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从2017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在任职和评选特级教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骨干教师时,必须具有异校交流的工作经历。把组织开展县(市、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作为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的重要指标。此外,为教师校长交流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省教育厅提出,各地要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选择距离学校较近、环境适宜、交通方便的地点,采取改建、新建、租借等多种形式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并优先保证交流教师使用。
“随着县(市、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校际差异、城乡差异将基本消除。”刘教民表示,到那时,择校难题也将得到根本解决。
近年来,河北省不断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学校硬件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然而,择校问题一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表示,在决定一所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各种因素中,校长和教师的水平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因此,要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最有力的手段就是让那些高水平教师校长的“光芒”照耀更多的学校、学生。
教师校长交流并不是一项新举措,但之前交流规模小,交流时间短,加之一些保障措施不到位,导致交流效果大打折扣。省教育厅这次破除大而化之习惯,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用见效的实招,明确教师校长交流的范围和方式,并列出实施时间表。在交流范围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参加交流。交流对象为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职或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和教师,其中校长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教师任教一般不超过9年。在交流方式上,校长、骨干教师一般在县(市、区)域内进行交流,普通教师一般在就近片内进行交流。
今年9月,从教20年的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中学(城区学校)教师冯丽娜来到位于鹿泉、平山、井陉三县区交界的宜安镇中学任教。作为全区优秀信息技术教师,她把自己总结的教学方法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其他教师,全校期中考试时该学科平均成绩一下子提高了近20分。“今年全区共有97名教师校长进行了交流轮岗,多数是向薄弱学校和偏远学校流动。”该区教育局局长李振安告诉记者,通过交流轮岗,优质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已经初显。
“教师校长交流不仅是解决校际差距的良方,也是解决城乡差距的有效手段。”刘教民表示,河北省积极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同时,加强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统筹管理,在试点基础上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据了解,目前各设区市都已经开展了教师校长交流的试点工作,2017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2020年实现县(市、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
为实现上述目标,省教育厅提出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从2017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在任职和评选特级教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骨干教师时,必须具有异校交流的工作经历。把组织开展县(市、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作为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的重要指标。此外,为教师校长交流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省教育厅提出,各地要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选择距离学校较近、环境适宜、交通方便的地点,采取改建、新建、租借等多种形式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并优先保证交流教师使用。
“随着县(市、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校际差异、城乡差异将基本消除。”刘教民表示,到那时,择校难题也将得到根本解决。